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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宋长梅

    我是从一九九七年二月份得法的,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集团开始非法镇压法轮功后,大约在2000年和2001年之间被邪恶非法抄家并把我抓到派出所,因学法不深,在他们的威逼下把师父的法像也交给邪恶了,在他们写的材料上签了“以上都对”四个字。在2002年我丈夫替我写的保证,我因怕心也没有制止,我现在感到很惭愧,我觉得对不起救度我的师父。在此严正声明以上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律作废。今后加倍弥补,在正法路上精进不停,紧随师父,跟上正法进程,直到法正人间。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0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26/38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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