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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尹丽萍

    由于自己学法不精进,在矛盾中暴露出各种私心,于2001年4月在法庭上同爱人离婚时,没有把自己当成炼功人,在法庭上当着双方同事、朋友的面说自己“不炼功了”,而且还在笔录上印上了自己的手印。现在我一直为此事后悔,认为自己不正的言行给大法造成了极不好的负面影响。我现声明:我在法庭上说的所有关于我“不炼功”的话及笔录上的文字全部作废。今后应按照一个大法弟子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跟上正法进程,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0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18/382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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