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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春桃 1999.7.20以后,江政府强迫我所写的所谓“保证”作废!2001年在公安的威逼下所写所签字的我一律不承认,声明作废!还有我在1999年的高压迫害下,向邪恶交了大法资料,我非常痛心。现声明在邪恶威逼下,我所写所说所做的对大法不利的一律作废!从今后做好学法、讲清真象、多发正念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8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21/383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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