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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小春 我在2000年7月的一天被一群恶警绑架到派出所,在他们的压迫下,写了不利于大法的东西,现声明此作废。今后加倍弥补损失,抓紧时间救度世人。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0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31/388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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