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志敏
在邪恶的压力下,我被迫写过悔过书,在此声明作废。我是大法的受益者,
今后一定坚修大法心不动。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4/99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