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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罗向旭 2000年7月23日,因修炼法轮大法我在家被非法抓捕。2001年1月29日邪恶以莫须有的罪名判我四年刑。2001年4月28日我被强制送往监狱,在监狱受尽迫害和折磨。在此我严正声明在神志不清时被强迫写的、抄的一律作废。我会坚定地修炼法轮大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0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31/388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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