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玉环、岳阳光、岳阳明
我以前在劳教所里,在邪恶的诱迫下写了所谓“保证书”,现在我认识到这是错误的,我现在正式声明此“保证书”作废。今后我继续修炼法法轮大法,修炼法轮大法,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4/99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