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贲淑芹、潘敏、刘竹林
我以前所说、所写的保证书,悔过书等一律作废,那些都不是我的心里话。
从今以后,我一定坚修、实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4/99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