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志泉
以前因学法不深,做了不符合大法的行为,现声明一律作废。今后一定跟上
正法进程,弥补由于自己的错误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4/99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