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光
99年7.22后,本人所写、所说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坚修大法,助师世间行,在此特此声明!
同时,呼吁世界上所有善良的人们,关注大法,关注在中国发生的一切,给予我们道义上的支持。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4/99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