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海波
自“7.22”至今,本人无论何时何地,一切不符合法轮大法修炼者心性标准及言行,和在高压下写的保证书一律作废。以后一定坚修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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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4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4/99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