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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郭霞 我于2002年3月被邪恶送入看守所,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执著心太重,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我现在郑重声明,我在看守所、公安局、单位所写的“悔过书、保证书、决心书、保证材料”以及所有我签过的字、按过的手印、口供记录全部作废。我要重新修炼,重新回到大法中来。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1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25/3998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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