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保全
不管是自己写的还是别人代写的违背大法的所有保证书,一律作废。今后我一定勇猛精进,坚修大法心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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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4/99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