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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郭文君

    我九六年至今一直坚修大法,二○○一年八月的一天,单位想送我到洗脑班,被我严词拒绝。在师父的呵护下我离家出走。当天下午单位、居委会、派出所十几个人从邻居家后院闯入我的家中抓我,没抓到我竟然抱走了师父的法像和一盘讲法录音带,为此我一直很痛心。在外漂泊一个多月后,正值国庆、中秋即将来临,单位和派出所片警给家人打电话,说让我回家,以后不再找我了。我信以为真,谁知到家刚刚两个小时,几个恶警又到我家说什么今天抬也得把我抬走,我说我今天死也不会跟你们走!后来单位领导赶来,他们胁迫单位与家人到派出所写“保证”,保证我过节期间不出事,才算没抓我(请同修吸取我的教训)。事后,我找到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给他讲我修炼大法的身心变化和体会,并指出他们的违法行为,问他们为什么要让单位与家人写“保证”?谁又能保证得了我?他说一旦有事上面怪罪下来,他们可以拿出“保证”来证明他们已经做过工作了。原来他们是为了开托自己。

    在此严正声明,家人与单位的“保证”无效,它根本不代表我个人的意愿。同时声明今后无论什么人,什么时候做的任何文字,或口头保证都不代表我个人的意愿。修炼是我个人的事,谁也代替不了。做好人没有错,我要在修炼的路上坚定走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1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3/403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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