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亚香
我声明我以前所签的“不炼功”“不学法”等一律作废。今后一定要跟上正法进程,抓紧有限的时间努力学法、正法,精进实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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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3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4/99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