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艳
99年7月20日以后,在政府的严厉镇压下,我被迫所说所写违背大法法理的话,现声明全部作废。因为法轮大法是正法。坚修大法心不动,一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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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3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4/99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