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秀华、张真
由于学法不深,违心地写了保证书,为此严正声明我所写的一切书面材料及言行一律作废,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以后坚修大法紧随师,做一名真正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4/99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