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旭
我在1999年10月去北京护法回来后,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现声明全部作废。我要坚定修炼,跟上正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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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4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4/99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