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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贺军 以前在被邪恶抓去时,由于自己法学的不好,有怕心,向派出所签了“保证”的字,现在自己深知做的不对。特此声明自己签的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2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8/406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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