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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轮大法学员的声明

    声明人:张雅珍

    我从1999年修炼法轮功,修炼后身心俱受益。根据自己的亲身体会,法轮功是利于身体健康,提高道德修养和思想境界的好功法。为此我本人向中国政府郑重声明:一切在压力下所签的名作废。

    在此我要向中国政府及一切善良的人们呼吁:

    一、 停止对法轮功的镇压。

    二、 还法轮大法清白。

    三、 撤消对李洪志老师的通缉,还李洪志老师清白。

    四、 还法轮大法学员合法的修炼环境。

    五、 真、善、忍是宇宙特性,是天理,人人都得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4/99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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