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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殷淑娴 我是法轮大法修炼者,在99年7.20以后,被市“610”公安恶警无端迫害,非法劳教长达18个月之久。在劳教所受尽折磨和摧残,被强迫精神洗脑。在邪恶的高压下,由于自己放不下自己的执著而邪悟,给自己修炼留下污点。为了坚修大法弥补损失,归正自己。对以前所做所写声明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决心在以后的坚定修炼和正法路上真正做到“助师世间行”(《洪吟》助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1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5/410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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