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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振忠 我叫李振忠,38岁。家住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正阳街道办事处。已炼法轮大法5年整。由于我对大法理解不深,写过一些对不起恩师,大法的事与保证书。现声明作废。99年7月22日因到市政府上访,于23日早在正阳办事处由妻子写的保证书。99年11月因传大法网上资料在齐市第一看守所写了二次保证书和一次悔过书。最令我痛心的是11月初在看守所违心地承认大法是邪教。因此我近一年时间没有恢复正常学法、悟发状态。 现声明我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今后我必定紧跟师父正法进程、坚修大法、用我第二次生命(再次坚定信心走出人来)奏出回家的最强音。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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