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长春齐铁钧
本人迫于压力于99年违心地写过保证书并且交过书,现声明作废。今后要"坚修大法紧随师"真正融入正法洪流。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3/76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