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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焕钧 我叫王焕钧,一九九六年有幸得法,成为大法弟子,并担任炼功点上的辅导员。九九年7月20日以后,曾在派出所所长的威逼下写了“不炼法轮功”,“不当辅导员”的保证书以及按报纸口径所谓的“认识”,当时心里想:这只是应付他们,我的心是属于大法的,后来认识到这是用人的认识掩盖了隐藏着的私心,是对大法的最大的不忠,是对不起大法,对不起慈悲伟大的师父。自从写了那个保证之后,心里一直非常难受,有很大的负罪感,为了挽回这个大错,去年6月我曾给街道和派出所写了一份声明。现在我想这还不够,我要再一次向所有的人声明:我九九年写的那份“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作废,我永远是法轮大法的修炼者。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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