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长春沈剑利
1999年10-11月间,迫于压力写了保证。在此我郑重声明:我以前所有有损于大法形象的文字及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在讲清真相中加倍弥补,放下人的一切执著、观念更好地"助师世间行""坚修大法紧随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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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3/76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