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楼晨曦、(美国加州) 我在99年初得法不久时,迫于家庭和周围环境的压力,与家人和原先所在教会的负责人签下了“不在家公开炼功”、“不在认识的教会信徒中洪法”等协议。虽然早已不履行,但我慢慢悟到是我修炼中的一个污点。特此声明此协议、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作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积极投入在洪法正法的洪流中。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12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