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吉林省李淑芬 我在99年2月22日以后,在逼迫及压力下,违心地写过"不进京上访等"愧对师父的慈悲苦度,为此我郑重声明,以前我所写的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今后我要堂堂正正地做一个大法弟子,"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在讲清真相中努力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01.31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