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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赵云红

    我97年得法,身心受益很大,也见证了大法的神奇。在99年7.20镇压后,我仍坚持学法、炼功、洪法。但是由于还有许多常人之心没有放下,对一些问题的处理有损大法和大法弟子的形象,也给大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每当回顾这些很是痛心,在此发表严正声明:

    1.在1999年9月份,有人举报我在苗圃里炼功,街道和派出所来人到我家,让我交出所有大法书籍和有关材料。我向他们洪法,但为了应付他们,交出了当时“多余”的两本书和几盘录音带。后来认识到:这是对大法、对师父的最大不敬。

    2.在2000年初,单位印好一些关于禁止炼法轮功的几条规定,让每个炼功人签字,我向他们洪法,但碍于面子,应付他们交差,就委婉地写了几个字,由此暴露出自己当时还有很重的怕心。

    3.约在2000年10月份,街道书记看到我说:“上面下来让法轮功学员签字的表,我替你们签了个名。”我当时不以为然。心想:你替我签字是为了应付你的上级,我根本也不知道,也是不会承认的。现在声明,街道书记替我签的名作废无效。

    4.在2000年12月8日,因我发传单被非法抓进看守所。由于当时正念很足,没有怕心,向警察不停地洪法,不承认他们的一切,关押11天后就放了,我没写任何“保证”。但后来听说,被抓进去不写保证很难放出来,我就问儿子,后来他承认他替我写了“保证”。尽管我不知道,也不会承认,警察也知道是假的,是为了应付上级的,但毕竟在“保证书”上签了我的名字。在此严正声明:这一切作废。同时也声明:凡是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替我签过名的,统统作废!

    在此向师父保证:我一定坚信师父,坚信大法,正念正行,精进不停。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419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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