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祝玉琴
在九九年四二五以后,由街道办事处给我一个表格填写的不利于大法的话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41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