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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罗丽琼

    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修炼法轮大法使我的甲亢病痊愈。我修炼大法4年,身心受益。我从小到大一向很胆小,遇事总是怕这怕那。由于旧观念多,学法时又不能溶于法中,对法理解不够深,当派出所来我家问我还在炼法轮功没有,我就间接地说了“没有”。这样派出所的人就走了。过后,想起自己意志不坚定的行为就后悔不已。我严正声明,我按的手印一切作废。不再走弯路,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421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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