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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文凤 我于2001年去北京信访局证实法轮大法好,结果无故被抓,在邪恶的迫害下,于2月底写了“保证”,使我非常后悔!我对不起师父,辜负了师父对我的慈悲和期望,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我特此严正声明:以前所签的字,写的“保证”一律作废!我要学好法,听师父的话,做好大法弟子在正法中应该做的事情。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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