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景华、刘桂芬
我们被非法劳教期间,在高压迫害下写的、说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违背大法真善忍的各种“保证”一律作废。我们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尊,我们修炼真善忍没有错。我们将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42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