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瑞华
在遭受迫害下,我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所写的所有“书面材料”全部作废。从此,在正法修炼中,我坚信师父,坚信大法,紧随师尊,尽心尽力,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7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42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