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淑清
在邪恶迫害时,我因一时神志不清写了“保证”,做了修炼人不该做的事,有愧于师父。在此声明,我所写的一切“保证”作废。我今后继续坚修大法心不变,在修炼的道路上勇猛精进。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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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12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42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