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爱珍
在迫害中,我所写、所说的一切诸如“保证书”等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全面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42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