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凤一
在十六大期间,邪恶团伙强迫我在“保证书”签字,这是不情愿的。我严正声明: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作废。加倍弥补,坚定地投入正法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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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1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42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