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徐光明
99年7.20以后,在江氏流氓集团对大法与大法弟子的迫害下,我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作废。我要坚修到底,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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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12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42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