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朱明阳
我是一名小学生,由于被邪恶蒙蔽,学校组织反法轮功“签名”,我做错了。后来我了解了真相、知道法轮大法是正法。特此声明签字作废。希望所有受害的人能够认清真相。我一定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0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3/421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