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臧树燕
我过去所说、所做、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讲清真象,揭露邪恶。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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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12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3/421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