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夏国斌
我是一名大法弟子的家属(不炼功)。因为没有看清邪恶的本质在十六大之前在派出所替家人写了“保证”,事后通过大法弟子讲真相,明白自己做错了,所以我在派出所替大法弟子写的“保证书”一律作废。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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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1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4/421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