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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韩俊海 我于2002年正月十八日,因去镇上证实大法,被非法拘留45天。由于学法不深,被邪恶钻了空子,写了“保证书”,罚款2000元才被释放回家。现在我严正声明,在看守所里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保证书”一律作废。在正法的路上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与同修们一块紧跟师父,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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