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孟健
我于2002年4月19日,经过11天绝食、绝水后被“取保候审”。当时由于产生了欢喜心,在取保候审的文件上签了字,在此严正声明作废。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4/421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