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宝妹
由于学法不深,从北京护法被当地公安拘留后,被迫写了保证书,做了修炼人不
该做的事,深感痛悔。现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材料及言行一律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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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4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6/99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