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石家菊、张业民、向际清、王庭国、刘亚莲、彭世珍
以前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废。今后以法为师,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6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4/421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