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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杨太梅、向隆芹

    在法轮大法蒙难期间,为了证实大法,说清真相,被邪恶势力抓去无期限的拘留和审讯,写了“悔过书”,给大法带来了负面影响,现在我和家人郑重声明,在我们拘留期间写的一切“保证和悔过书”、签字全部宣布作废。坚修大法,讲清真相。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2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5/422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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