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艳萍
我因学法不深,99年7.20以后,在单位领导的威逼下,写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这是对大法不忠的表现。我非常后悔。再次声明“保证书”作废。今后一定精进实修,跟上正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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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12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5/422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