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春英
今年6月份,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我厂的领导找我爱人替我写了一份“不修炼法轮功”的假“保证”,对此我是坚决不承认的。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2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5/422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