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兴莲、张本莲、王发美
由于邪恶的压力,我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现在严正声明我的不符合法的一切言行作废。我会努力作好,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5/422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