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新民
我2002年以前在看守所及派出所、“610”等所说所写的一切对大法不利的言行一律作废。坚定修炼法轮大法,紧跟正法进程,做师父合格的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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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1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5/422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