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姜大为、庞启玉、李春花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及心性所限,以往写的声明不够严肃,今天再次声明:以前所写的所谓“保证”及签字一律无效。洗刷污点,跟上师父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5/42210.html